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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年11月26日:保定景秀征地最新消息(11月26日)
11月22日更新
1.南岐乡西王庄村及相关农户:
保定市的城市建设,根据法律规定,拟从北起西王庄村,南至西王庄村,西至谢庄村,东至西王庄村,征用贵村土地,占地约2.2566公顷。根据城镇规划,开发目的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土地类型以土地调查确认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征地价格的通知》(冀[2015]28号),被征地位于保定市第三区,征地价格标准为每公顷214.95万元。
安置方式是:货币安置
2.南起乡西王庄村及相关农户:
保定市的城市建设,根据法律规定,拟将贵村的土地征用为国有建设用地,北部为西王庄村,南部为西王庄村,西部为西王庄村,东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66393部队坦克路,面积约4.7908公顷。根据城镇规划,开发目的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土地类型以土地调查确认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征地价格的通知》(冀[2015]28号),被征地位于保定市第三区,征地价格标准为每公顷214.95万元。
安置方式是:货币安置
3.南起乡西王庄村及相关农户:
保定市的城市建设,根据法律规定,拟从北起西王庄村,南至西王庄村,西至西王庄村及其建设用地,东至西王庄村,征用你们村的土地,占地约3.4552公顷。根据城镇规划,开发目的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土地类型以土地调查确认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征地价格的通知》(冀[2015]28号),被征地位于保定市第三区,征地价格标准为每公顷214.95万元。
安置方式是:货币安置
4.南起乡西王庄村及相关农户:
保定市的城市建设,根据法律规定,拟从北起西王庄村,南至西王庄村,西至谢庄村,东至西王庄村,征用贵村土地,占地约1.4762公顷。根据城镇规划,开发目的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土地类型以土地调查确认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征地价格的通知》(冀[2015]28号),被征地位于保定市第三区,征地价格标准为每公顷214.95万元。
安置方式是:货币安置
5.南起乡西王庄村及相关农户:
保定市的城市建设,根据法律规定,拟从北起西王庄村,南至西王庄村,西至西王庄村,东至西王庄村,征用贵村土地,占地约1.7232公顷。根据城镇规划,开发目的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土地类型以土地调查确认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征地价格的通知》(冀[2015]28号),被征地位于保定市第三区,征地价格标准为每公顷214.95万元。
安置方式是:货币安置
6.南起乡西王庄村及相关农户:
保定市的城市建设,根据法律规定,拟从北起西王庄村,南至西王庄村,西至谢庄村,东至西王庄村,征用贵村的土地,占地约0.4980公顷。根据城镇规划,开发目的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土地类型以土地调查确认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征地价格的通知》(冀[2015]28号),被征地位于保定市第三区,征地价格标准为每公顷214.95万元。
安置方式是:货币安置
1.南岐乡谢庄村及相关农户:
保定市的城市建设,根据法律规定,拟征用北部谢庄村、南部谢庄村、西部谢庄村和东部西王庄村的土地,面积约3.3447公顷。根据城镇规划,开发目的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土地类型以土地调查确认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征地价格的通知》(冀[2015]28号),被征地位于保定市第三区,征地价格标准为每公顷214.95万元。
安置方式是:货币安置
2.南岐乡谢庄村及相关农户:
保定市城市建设依法拟征用北部谢庄村、南部谢庄村和西王庄村、西部谢庄村和东部西王庄村的土地,面积约5.6292公顷。根据城镇规划,开发目的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土地类型以土地调查确认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征地价格的通知》(冀[2015]28号),被征地位于保定市第三区,征地价格标准为每公顷214.95万元。
安置方式是:货币安置
3.南岐乡谢庄村及相关农户:
保定市的城市建设,根据法律规定,拟征用北部谢庄村、南部谢庄村、西部谢庄村和东部西王庄村的土地,面积约0.1586公顷。根据城镇规划,开发目的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具体面积和土地类型以土地调查确认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征地价格的通知》(冀[2015]28号),被征地位于保定市第三区,征地价格标准为每公顷214.95万元。
安置方式是:货币安置
如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我特此通知你。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16日
标题:2018保定景秀征地最新消息(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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