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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提交日期:2016年4月20日

1个重要提示

董事会和基金管理人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第一季度报告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于2016年4月19日对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组合报告进行了审核,确保审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第一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会获得一定的利润。

该基金过去的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的业绩。投资是有风险的,所以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应该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未经审计。

报告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2基金产品概述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意:

①当期已实现收入是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入和其他收入(不包括公允价值变动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当期利润是当期已实现收入加上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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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全部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入水平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的表现

3.2.1报告期基金份额的净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增长率变化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变化的比较

注意:

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4年6月5日。

2 .根据《中国企业新定量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股票)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0-95%;债券、权证、现金、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100%,其中权证占基金净资产的0%-3%,中小企业的民间债务不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0%。在每个交易日结束时,扣除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后,一年内到期的现金或政府债券的总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各项资产的配置比例应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达到基金合同的要求。基金期初期末,各项资产的分配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关于投资比例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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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理员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组)介绍

4.2经理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规性和可信赖性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利益,严格遵守《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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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平贸易的特殊说明

4.3.1公平贸易制度的实施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中公平对待所有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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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投资研究管理平台,定期召开投资研究晨会和联合投资研究会议等。,并建立和完善投资授权制度,确保所有投资组合都能公平获取研究资源,享受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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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不同投资组合在同一天买卖相同证券的指令自动按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公平交易程序运行良好,无异常情况。对于场外交易和线下交易业务,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场外交易和线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所有投资组合享有公平交易机会。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和分配或价格优先和比例分配的原则在投资组合中进行分配。报告期内,场外和线下交易公平交易系统运行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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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测和分析,并对各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1、3、5)的同向交易的保费金额和保费率进行T检验,统计保费率的主导比例。报告期内,没有违反公平交易制度,公司旗下基金之间没有利润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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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异常交易行为的特殊解释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将异常交易界定为可能对市场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转移的交易,并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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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未发现基金异常交易行为。该公司严格控制其非指数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中参与当日反向交易。在投资造成的当日反向交易中,根据相关指标的构成比例,成交量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超过该证券当日交易量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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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及运作分析

2016年第一季度,市场波动剧烈,尤其是1月份以来,股市再次经历了大幅下跌和千股涨停,对基金净值产生了很大影响。2月和3月,市场相对稳定,特别是3月以来,人民币贬值预期降低,美联储加息推迟,市场开始稳步上升。第一季度,上证综指下跌15.12%,沪深300指数下跌13.75%,创业板指数下跌17.53%。所有行业和部门都下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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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仍然坚持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投资理念,在减少净值回撤的前提下实现净值稳步增长。然而,由于市场快速下跌造成个股流动性不足的系统性风险,基金净值在第一季度大幅缩水。基金采用的主要运作策略是通过量化模型选择轮换的行业,并配合个股轮换获得超额回报。一季度主要分布在医药生物、tmt、食品饮料、媒体等领域,头寸得到适当控制。然而,由于1月份存在系统性风险,基金头寸的灵活性非常有限。基金第一季度净值下降12.40%,好于市场指数表现,但仍低于业绩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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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截至2016年3月31日,该基金的股份净值为1.618元,累计股份净值为1.618元。本季度基金份额的净增长率为-12.40%。同期,基金业绩基准收益率为-7.60%,基金份额净增长率比业绩基准收益率低4.8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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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量或基金净资产值的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未发生基金份额持有人少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少于5000万元的情况。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的基金组合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国内股票组合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划分的沪港通投资组合

于报告期末,本基金并无持有沪港通。

5.3按公允价值占基金报告期末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组合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债券。

5.5按公允价值占报告期末基金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债券。

5.6按公允价值占基金期末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没有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贵金属。

5.8按照公允价值占基金报告期末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五名权证的投资明细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权证投资。

5.9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头寸及损益明细

注:买入头寸用正数表示,卖出头寸用负数表示,单位为手。

5.9.2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标,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基金根据定量风险模型的统计分析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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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的整体风险影响不大,符合基金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5.10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头寸及损益明细

根据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估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基金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的注释

5.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5年9月9日发布的《第32号会计质量检查公告》指出,海正药业2013年度存在会计违规行为,如少占710万元,多占522万元。本公司在2014年当期进行了相应的会计调整,对2015年的业绩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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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3日,吉林森工披露了2014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060.68万元,同比下降约74%。公司最迟于2015年3月4日发布业绩预测,未能按要求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做出业绩预测。另外,经核实,公司2014年共收到政府各类补贴资金5919.99万元,其中2889.04万元计入当期损益,占2013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导致公司2014年扭亏为盈,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公司直到2015年4月11日才披露上述政府补贴,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2.3、11.12.7、11.3.1条及其他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石军、财务总监伊雪未能勤勉尽责,对违反公司业绩预测、未能及时披露政府补贴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的规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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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违法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督措施实施办法》第五条,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通报批评吉林森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石军、财务总监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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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此外,基金投资的其他十大证券的发行人在此期间未受到监管机构的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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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只股票没有超过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组合。

5.11.3其他资产的构成

5.11.4报告期末转换期持有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在报告期结束时,基金在转换期内没有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十大股票限制流通情况说明

5.11.6投资组合报告注释中的其他书面描述

由于四舍五入,子项目和总项目之间可能会有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化

单位:份

注:认购股份总额包括股息再投资和转换股份;总赎回份额包括转换后的份额。

7基金管理人使用固有资金投资基金

7.1基金管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

单位:份

7.2基金管理人使用固有资金投资于基金的交易明细

在报告所述期间,基金管理人没有使用固有资金投资基金。

8供将来参考的文件目录

8.1参考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新定量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设立文件;

2.《华商新定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国企业新型定量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华商新定量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的业务资格批准、营业执照和章程;

6.报告期内华商新定量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公告文稿。

8.2存储位置

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

8.3访问方法

基金经理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楼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下石口街1号院1号楼

投资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免费长途电话),010-58573300

基金经理网站。hsfond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0日

标题: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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