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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关注各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诈骗的日子。在金融行业,如现货银(金)投资、网上借贷平台非法集资、认购原股等,可以说是近年来的一波动荡。由于金融业中的欺诈往往涉及大量资金,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金融创新的过程,因此备受关注。

上述金融骗局的滋生可谓令人震惊。现货银(金)投资在2012年至2014年盛行,主要是在一些地方贵金属交易所。通过代理模式,顾客被吸引到自制的“t+0”高杠杆软件中操作,顾客被与顾客赌博或高频交易“挤出”。2014年央视3.15晚会曝光后,各地开始禁止贵金属交易,此类骗局逐渐减少。

随后,随着2014年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在线贷款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许多平台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秘密进行非法集资,以高利息回报吸引投资者,然后将投资者的资金用于房地产和其他行业,甚至将其挥霍为己用。去年底,被"引爆"的电子租赁宝非法集资500多亿元,涉及近百万投资者。频繁出现的网上贷款问题引起了监管当局的极大关注。去年底,银监会会同各部门研究起草了《管理办法》,旨在将网上贷款平台回归金融信息中介。重庆、深圳、上海和北京相继停止了新平台的注册。

从去年开始,一种新型的金融欺诈——股票认购开始出现,一些投资公司以此为诱饵吸引投资者认购。前期解决的上海优硕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通过“原股”欺诈,诈骗了数千名投资者2亿多元资金。事实上,该公司声称定向增资扩股,并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渠道向未指明的公众出售股份,涉嫌违反《证券法》关于不得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此外,即使是原始股票也将面临“无回报”的结局。以新三板为例,它是目前最活跃的交易,也是原始股票骗局的主要诱饵。截至3月14日,共有6026家上市公司,但每天都有交易。然而,只有500 ~ 1000家,其中只有40%左右有过交易记录。也就是说,超过一半的公司面临着原始股票无法收回的局面,更不用说本地股票了

金融欺诈事件层出不穷的原因是,除了一些投资者未能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利益之外,面对新的金融模式,还存在“监管缺失”的问题。
至于如何纠正金融欺诈,当务之急是加强对金融业的准入监管。以网上贷款平台的建立为例,只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在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而一些从事金融业务的投资公司只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即可。因此,要严格限制金融业务的准入门槛,坚决禁止不合格的相关业务。例如,最近备受关注的连锁置业等房产中介非法从事首付等金融业务,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一线城市房价的非理性上涨,即被监管部门清理干净。

同时,对于一些涉嫌非法集资和诈骗的金融行业诈骗,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执法。以被调查的天桥网上借贷平台为例,许多非法募集的资金被平台管理者或幕后人员挥霍甚至转移到海外,给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为了控制混乱,必须使用重典,加大对资金下落的追查,加大对涉案人员和“老赖”的惩罚力度,从而为他人树立榜样。

目前,金融改革总体态势稳步推进,金融创新亮点频频出现,但这些金融混乱阻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预计监管部门将采取源头拦截、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使金融混乱失去生存土壤,成为改革创新的净土。
标题:惩防并举 整治金融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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