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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刘晓伟报道,中国保监会近日公布的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显示,2月份共收到1138起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投诉,同比下降28.02%,环比下降47.41%,同比和环比降幅在1月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共收到保险消费者有效投诉1162件,其中保险公司合同纠纷投诉1019件,占投诉总数的87.69%;保险公司违法违规投诉143起,占12.31%。

二月份,共接获542宗涉及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诉。投诉最多的10家财产保险公司分别是PICC P&C保险、平安财产保险、CPIC财产保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中安在线、天安财产保险、安盛田萍、迪达财产保险和阳光财产保险。投诉增长较快的财产保险公司有亚太财险(投诉量同比增长300%)和华泰财险(投诉量同比增长233.33%),涉及人身保险公司的投诉有596起,其中排名前10位的人身保险公司有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新华人寿、平安人寿、泰康人寿、人民人寿、富德人寿、太平人寿、联合人寿和阳光人寿。投诉增长最快的寿险公司是中国人寿(投诉量增加500%)和北大方正(投诉量增加400%)。

据悉,财产保险投诉大多涉及保险公司的合同纠纷,其中理赔/赔付纠纷占合同纠纷投诉总数的75.64%,主要反映了保险公司理赔时间长、固定损失价格低、理赔服务差的问题。大多数人身保险投诉还涉及保险公司的合同纠纷,其中退保纠纷占合同纠纷投诉总数的37.74%,主要反映消费者对退保金额或退保扣款的异议;索赔/赔付纠纷占31.32%,主要反映了保险公司延迟赔付,以及消费者拒绝赔付时对保险公司确定的保险责任范围的不赞同。

值得注意的是,2月份有32起航班延误保险投诉,同比增长700%,环比增长68.42%,主要反映了延误责任认定不合理、索赔及时性慢、索赔材料不合理、索赔金额与公示承诺不一致等问题。

此外,今年1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保险监管费用及其他相关事宜的通知》。针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询问保险监管费用缴纳情况的具体问题,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了《保险监管费用政策解答》(以下简称《政策解答》),以方便具体操作。

《政策解答》明确规定了监管费的支付基数、较低的支付标准、收费期内设立机构的支付、监管费报告的审核、分支机构业务的赎回、负支付基数、上一年度至下一年度超额支付的扣除以及提交方式。还指出,为了减少组织的计算和支付工作量,在2014年至2017年收费期间,支付时间将从原来的多年支付调整为一次性支付;为了不增加企业负担,因监管政策调整而增加监管费用的机构有两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各机构可根据新旧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应付金额,比较后取较低者作为应付监管费。
标题:保监会通报2月份保险消费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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